产品介绍
提货担保是信用证项下进口货物已抵港、而相应的货运单据尚未到达,我行向船公司出具提货担保,帮助进口商尽快提货。
产品特点
1.可使进口商能够及时提货,避免产生滞港费;
2.仅限于我行开立的进口信用证业务项下,运输单据必须是全套海运提单;
3.在办理提货担保后,申请人(进口商)不能对带有不符点的单据拒付。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并在外汇管理局核发的 “贸易外汇收支名录”内;
3.在本行开立外币账户;
4.进口结算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5.落实付款资金。
提交材料
1.《提货担保申请书》;
2.《提货担保合同》;
3.办理提货担保所需的提单副本、信托收据等。
办理流程
1.客户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资料,包括:提货担保申请书、进口信用证项下正本提单的复印件、商业发票副本或复印件、到货通知书;
2.经我行审核同意后,客户以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书和其他相关资料提货;
3.客户收到正本提单后,换回我行的提货担保书。
产品适用企业类型
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