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山农商银行个人贷款正常履约年化综合融资成本上限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4日
尊敬的客户:
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根据《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金规〔2026〕2号)等相关要求,本机构现就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上限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本机构发放的个人贷款实行差异化定价。正常履约情形下的个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各息费项目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折算为年化水平,且其加总水平不超过国家规定上限。借款人正常履约情形下,我行个人贷款(包含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最高年化水平不超过24%。具体贷款利率以我行与客户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为准。
本公示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相关事项发生变动的,本机构将另行公示。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我行客服96079或咨询营业网点。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公示。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打印
